| 公示公告_ |
| 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石家庄旧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表:2011-10-8 标签: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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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石家庄旧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专家审查,我局拟对该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该项目审批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拟建项目位于莱城区汶河大道以南,花园南路以东,莱芜市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东厂以西,总用地面积151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483平方米,其中安置区建设用地面积90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9277平方米,主要包括多层住宅、保障用房、老年公寓、幼儿园、储藏室、车库及社区服务设施等;开发区建设用地面积56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4206平方米,主要包括低层住宅、商业楼、储藏室及车库。项目拟建设4+2F住宅楼共46栋(限高15米),建筑面积144940平方米;商业楼、幼儿园、保障用房、老年公寓、储藏室、车库及社区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室、社区警务室、卫生站等)等公建建筑面积共38543平方米;地上停车位共710个;项目容积率1.25,绿地率28.7%;住宅总套数940套,总居住人口3290人,项目总投资27200万元。
项目配套建设中水设施,投入运行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中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到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西厂处理。项目取暖采用集中供热,不建取暖锅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内(不包括节假日)以信函、传真、电话的方式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
联系电话:6222420 传真:6261612
莱芜市环保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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