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_ |
| 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官厂村月泊湖庄园安置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表:2011-12-1 标签: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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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官厂村月泊湖庄园
安置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官厂村月泊湖庄园置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专家审查,我局拟对该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该项目审批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拟建项目位于莱芜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大桥南路以东官厂村。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172.3亩,总建筑面积为144415.2 m2,主要建设住宅楼、沿街商业楼、社区服务中心、教育设施、底层(地上一层)车库及配套公建等。其中居民住宅楼41栋,建筑面积94246.4 m2;沿街商业建筑面积27613.2 m2;底层车库面积17772.6 m2;教育设施建筑面积3340 m2;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43m2。项目总建筑密度27.2%,地上容积率1.26,绿地率33.29%;总停车位802个(地面分散停车位70个,底层停车位732个);住宅总套数904套,总居住人口约2893人。
项目配套建设中水设施,投入运行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到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东厂处理。项目取暖采用地源热泵(B1#~B5#楼)及集中供热,不建取暖锅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内(不包括节假日)以信函、传真、电话的方式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11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
联系电话:6222420 传真:6261612
莱芜市环保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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