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_ |
| 莱芜市隆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莱芜星河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表:2011-9-26 标签: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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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隆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莱芜星河城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专家审查,我局拟对该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该项目审批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莱芜星河城建设项目拟建于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莱芜高新区)龙潭东大街以南、博莱高速以西。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占地面积为21.90公顷,总建筑面积为754477.5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79729.43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楼及配套公建等;地下建筑面积为174748.09平方米,主要是地下车库、地下储藏室及部分公建建筑。项目拟建设居民回迁安置楼7栋(李陈庄村5栋,姜家庄2栋),商品房住宅楼29栋,住宅总建筑面积542271.94平方米;商业楼、幼儿园及社区服务用房等公建建筑面积共37457.4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密度20%,地上容积率2.65,地下容积率0.8;绿地率35.84%;停车位3800个(地上停车位380个,地下停车位3420个);住宅总套数4598套,总居住人口14714人。
项目配套建设中水设施,投入运行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到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东厂处理。项目取暖采用集中供热,不建取暖锅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内以信函、传真、电话的方式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11年9月26日至10月5日。
联系电话:6222420 传真:6261612
莱芜市环保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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