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_ |
| 莱芜市福泉橡胶有限公司10万吨废旧轮胎高附加值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表:2012-2-23 标签: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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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莱芜市福泉橡胶有限公司10万吨废旧轮胎高附加值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莱芜市福泉橡胶有限公司10万吨废旧轮胎高附加值综合利用工程项目位于山东莱城工业区内,占地面积94590平方米,厂区西、北两面环山,东临欣达化工,南邻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项目以废旧轮胎为主要原料,采用罐机再生工艺生产高性能再生胶、胶粉改性沥青等,年处理加工废旧轮胎10万吨。2010年8月山东大学为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0月莱芜市环境保护局以莱环字〔2010〕104号予以批复。项目实际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4万元,占总投资的1.32%。
二、公示有关情况说明
1、公示时间:(2012年2月23日—— 2011年2月29日)
2、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634—6261612 莱芜市环保局
0634—6110939 莱城区环保局
3、通讯地址:莱芜市莱城区花园北路71号 莱芜市环保局环境管理科,邮编:2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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