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_危险废弃物管理_
关于印发《莱芜市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2011-1-7 标签: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各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雪野旅游区建设规划环保局,各有关企业: 
为扎实推进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在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08]636号)要求,现将《莱芜市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莱芜市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相应规范。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逐项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基础性内容,是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的重要措施。
    为探索切实可行的危险废物监管模式,逐步掌握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实际情况,帮助产生单位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实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目标,在前期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在我市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实施范围
    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见附表1)。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0年1月15日-2月5日
制定我市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厅。
根据省局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人员,明确职责,部署相关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0年3月1日-2010年6月1日
    组织各区局召开动员会,传达省厅文件精神,确定调查企业名单,以各区局为主体全面开展规范化管理实施工作,并将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省局。
    ()检查整改阶段:2010年6-8月
    各区局对各自辖区内企业进行初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没有问题后,报请市局验收。市局将对各区进行抽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整改意见。
    ()全面推行:2010年9月开始
    在整改工作完成后,报请省厅对我市进行验收。
    四、规范内容(见附表2)
    ()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认真落实危险废物信息季报制度。
(二)制定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当地和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管理计划应当包括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办法以及按月(季、年)转移(频次)计划。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及时变更申报。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帐。
(三)建有符合相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和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及去向,并在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以及管理规章制度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
    ()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纳入集中、无害化处置,或者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利用自有设施采取资源化利用措施的,要说明利用的技术、设备、产品以及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情况;委托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识别标志。
    ()建立和完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当地和省级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实施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应对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绘制地形示意图,标明单位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的道路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的位置并在场区显著位置张贴。
    ()坚持职工培训制度。每年培训有关职工不少于二次,有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有记录,并有影像资料,资料保留齐全。
 五、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六)《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七)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淮》(GB18697-2001);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l8484-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l8598-2001);
 (十)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l556 2.2-1995);  
    (十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十二)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台帐试点工作的通
(环办函[2008]175号)
 
 
 
 
 
 
 
 
 
 
附表1:         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所在区县
联系人
电话
莱芜市鲁中原料有限公司
莱城区
魏佑东
0634-6097669
莱芜市全成集团有限公司外加剂厂
莱城区
杨桂彬
0634-6551710
莱芜市森润科贸有限公司
莱城区
王建佰
0634-6426789
莱芜市天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莱城区
王子琦
0634-6441383
莱芜市宗鑫工贸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厂
莱城区
亓威
0634-6651234
莱芜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莱城区
张清刚
0634-6092288
山东固德化工有限公司
莱城区
刘庆和
0634-6651566
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
莱城区
玄增华
0634-6621643
山东省莱芜市汶河化工有限公司
莱城区
张家刚
0634-6650780
莱芜锻压有限公司
莱城区
郇新峰
0634-6511323
莱芜市康新试剂厂
莱城区
王建玲
0634-6165266
莱芜市莱城区泰华化工厂
莱城区
亓同胜
0634-6441353
莱芜市九龙耐火材料厂
钢城区
段伦彬
0634-6470231
莱芜市九洲冷拉型钢有限公司
钢城区
王本祥
0634-8462108
莱芜市乾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钢城区
李鹏
 
莱芜市鑫源板业有限公司
钢城区
阚洪波
0634-8462277
莱芜市正胜板业有限公司
钢城区
王永
0634-6462859
莱芜雅鲁生化有限公司
钢城区
吴江华
0634-6865255
山东百达威进出口有限公司
钢城区
董中雨
0634-6840711
山东莱芜信发钢铁有限公司
钢城区
刘道坤
0634-6494799
莱芜金丰型钢股份有限公司
钢城区
吕之富
0634-6871686
莱芜市富达钢业有限公司
钢城区
赵圣锋
0634-6471768
莱芜市钢都粉末冶金厂
钢城区
付来亭
0634-6470236
莱芜市钢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钢城区
肖文
0634-6929277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厂
市直
杨娟
0634-6925287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型钢厂
市直
赵传东
0634-6920993
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
市直
段崇新
0634-6188019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板带厂
市直
张桂南
0634-6920717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钢厂
市直
黄珊珊
0634-6920037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炼铁厂
市直
蒋学健
0634-6920866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热电厂
市直
范纪涛
0634-6827125
山东莱芜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市直
刘圣敏
0634-6199658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市直
吴茂林
0634-6117233
莱芜市泰山阳光陶瓷有限公司
市直
狄玉伟
0634-6058508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棒材厂
市直
李剑
0634-6823060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
市直
李强
0634-6827554
山东润辰工贸有限公司
开发区
秦浩
0634-5912333
上汽创业莱芜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开发区
吕秀玲
0634-6250900
山东莱芜润达化工有限公司
开发区
吕占美
0634-5639678
莱芜市炬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雪野
闫忠英
0634-6572569
莱芜市鲁新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市直
孟宪国
13376348629
莱芜市海纳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市直
尹晓杰
13181757918
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
开发区
亓宾林
8808564/13455896246
莱芜美星化工有限公司
市直
屈艳敏
13963478438
莱钢热电厂
市直
王雷
6821564
莱钢烧结厂
市直
王雷
6821564
莱钢焦化厂
市直
王雷
6821564
 
 
 
 
 
 
 
 
 
 
 
 
 
 
 
 
 
 
附表2: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细则
 
企业名称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1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落实情况10分)
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2
未执行相关制度,一项扣1分
 
执行变更申报登记
2
 
执行季(月)报制度
2
 
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信息
4
不如实申报,酌情扣1-2分
 
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帐
 
本项不扣分,建有的加2分
 
 
 
 
 
 
 
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9分)。
制定有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计划包含 :
1
相关材料不齐,一项扣1分
 
1)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3
 
2)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
 
3)主要管理措施
1
 
4)转移计划
1
 
报当地和上一级环保部门备案
2
未按要求备案,缺一级扣1分
 
 
 
 
 
 
 
 
 
 
 
 
3
 
贮存设施和场所情况(10分)
场址经环评论证,选址合理
2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有施工设计图纸
2
 
有三同时验收资料
2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有专人管理
2
 
5、贮存时限1年以内
2
 
 
 
 
 
4
工艺流程图及规章制度张贴情况9分)
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危废产生环节、产生量及去向,在显著位置张贴
3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2分
 
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
3
 
制定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并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
3
 
 
 
 
 
5
 
 
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及转移联单运行情况28分)
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集中、无害化处置,处置方有相应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种类与服务范围与本单位处置要求相符
10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8分
 
利用自有设施采取资源化利用的,说明利用的技术、设备、产品和污染防治情况,并建有自身利用经营台帐
10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8分
 
有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
4
无手续扣4分
 
规范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4
不执行转移联单位扣4分
 
 
 
 
 
 
 
6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10分)
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
2
未设置规范标志,1处扣1分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
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2
运输工具
2
利用及处置场所
2
 
 
 
 
 
 
 
7
 
 
 
 
 
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措施20分)
建立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
3
不符合规范要求一项扣1分
 
定期组织演练
1
未组织演练扣1分
 
有必要的事故应急设施设备
2
无设施扣1-2分
 
报当地和省级环保部门备案
2
未备案,一级扣1分
 
绘制地形图并张贴
2
无地形图扣1分,未张贴扣1分
 
没有出现群众污染投诉或发生污染事故
10
现场询问附近居民,发现一起扣2分
 
8
职工培训制度落实情况4分)
有培训及讲课记录
2
无记录扣1-2分
 
有培训教材及影像资料
2
无教材或资料扣1-2分
 
 分
 
注:本考核细则满分为100分,由考核组成员现场打分,平均得分为80分以上的企业为验收达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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